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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衝動,這一點激怒了趙匡胤,喝令左右,杖責四十大板。

善於諂媚逢迎,溜鬚拍馬的史珪、石漢卿乘機舉起鐵杖一陣猛擊,張瓊被打得昏死過去,椽子粗的利箭都沒搞暈張瓊,一頓板子,就能把人打暈,可見史珪、石漢卿能有多恨張瓊。趙匡胤見張瓊昏過去了,認為他在裝,不辨真偽,令人將他拖出去,打入御史臺大牢。

走到明德門時,冷風一吹,張瓊甦醒了過來,意識到事態很嚴重,皇上這是想要他的命啊,那些奸佞的小人更不會放過自己。想到家中老母,無人奉養,禁不住百感交集,眼淚就下來了。他解下自己官服上的腰帶,拜託人交給自己的老母親做個念想。

自古正邪如水火,多少“莫須有”讓正人君子蒙冤。到了御史臺大獄,這裡就是趙光義的天下了,一切都是那麼順理成章,張瓊“罪證屬實”,按罪當誅,被“賜死於城西井亭”。

張瓊冤死,趙普據實向趙匡胤說明張瓊的真實情況,“張瓊一生清廉,家無餘財,沒有什麼‘僕從’與‘部曲’,家中只有三個家奴伺候他年邁的老母。”

趙匡胤得知實際情況之後,好一陣懊悔,立即召來石漢卿問責,“汝言瓊有僕百人,今何在?”

小人就是小人,巧舌如簧,狡辯欺天:“瓊所養者一敵百耳!”說張瓊哪裡是一般人,他家裡的僕人能“以一敵百!”好一個“以一敵百”,趙匡胤就這樣把自己最得力的臂膀給冤殺了。

趙匡胤追悔莫及,趙光義彈冠相慶。

趙匡胤命人從庫房支取一筆銀子,對張瓊家進行撫卹安慰,“以其子尚幼,乃擢其兄進為龍捷副指揮使”,擢升張瓊的哥哥張進為龍捷副指揮使。

打這以後,趙匡胤在處理武將的案子上,慎之又慎,能不殺就不殺。

殺了張瓊,在趙光義的舉薦下,石漢卿接替了殿前都虞候一職。後來,趙匡胤水淹太原,殿前都虞候石漢卿,乘船指揮進攻時,城上飛來一支箭,不偏不倚正中胸口,當時嘎嘣一聲,死了。

◆ 有賞有罰

中書省迅速整理出王全斌、王仁贍等人的五大罪狀:

一、強搶後蜀子女玉帛;

二、擅自開啟後蜀國庫;

三、隱瞞財貨;

四、擅自剋扣蜀兵行裝錢;

五、屠殺降兵。

在人證物證面前,王全斌、王仁贍等人全都供認不諱,甘願受罰。

為實現統一大業,趙匡胤歷來是不主張殺人搶掠的。王全斌等人為什麼敢在蜀地這麼瘋狂的燒殺搶掠,根源還是出在趙匡胤這裡。

出征前,趙匡胤曾對王全斌說,自己只要“土地、武器、糧草”三樣東西。

趙匡胤說這話的目的:完全是一種激勵,王全斌把這話太當真了。王全斌心想,除了皇上要的這三樣東西,剩下的就是:錢財、美女。

因此,王全斌給三軍將士做的總動員就是:“打下後蜀,金錢、美女都是咱們的了,兄弟們,幹吧!”

重賞之下必有勇夫。經營了四十年的後蜀,被五萬宋軍,六十六天就給滅掉了。

依照大宋律法,王全斌、崔彥進、王仁贍這些鳳州路的主要將領全被判了死刑。

千軍易得一將難求,趙匡胤不想殺人,更不想枉殺功臣,張瓊的死,已經成為他永遠的痛。他親自下詔:免除死罪,全部貶官,將所搶奪和索要得來的財物全部交回來,搶誰的退給誰。詔曰:

“朕顧及爾等以前的功勞,特別給予寬大,只停任節度,仍然委任藩鎮宣政。朕不是沒有恩惠,你們應當自己反省。”

隨後,趙匡胤在湖北隨州設立一個州,安排王全斌在這兒做留後;在陝西設立昭化軍,安排崔彥進在那兒做留後;王仁贍降職為右衛大將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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