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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說,牛二並未觸犯律法。
相反,蕭縣令傷人在前,若再搶人殺人,被鄉民一狀告到郡裡州里——即便他是刺史公子,也難說一點代價都不用付。
苗飛並非有意給他潑冷水,也不是故意要說這些,他只是需要鬆緩一下緊繃的精神,順便給提個醒。畢竟這個縣令的行事作風他早有耳聞,怕他怒火中燒之下不管不顧。
說完自己也覺羞愧。
一個大男人,瞻前顧後,不及珍娘半分之勇。
珍娘身處困境還敢豁出一切救人,他卻只敢躲在茅廁裡,裝作什麼也沒看見、什麼也未發生……
可,不管怎麼說,除非劫奪婚不存在,否則直接帶人走肯定是行不通的。
何況能走哪裡去?新婦的家就在前村,縣令和夫人終歸要回巫雄城,他們走後,牛二必然會報復新婦一家。
苗飛的話蕭元度只聽了前邊。
作為一個地道的北人,他再清楚不過強行帶走新婦的後果。
別的事他都可肆意而為、獨斷專行,唯獨這回……萬一真發生苗飛說的那種情況,他怕一個顧及不到,會傷及姜女。
姜佛桑看他神情便知曉了這件事的結果,愴然一笑。
「只要發生在搶婚當天,不管是誰,生死有命,包括新婦,是麼?
「分明是虐打,分明是強暴,只要以婚為皮,就可以什麼都不追究,是麼?
「劫奪婚是約定俗成的,不受律法約束,所以女人就只能這麼受著、一直這樣受著,是麼?
「可又有哪一條律法寫明瞭女人必須遭受這些磨難?難道是她們生而有罪嗎?!」
一問接著一問,每問一句,就朝他走近一步。h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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