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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她都在地上一動不動了,表情也很恐怖,不是死了是什麼。”莫芹驚恐地說。
梁警官說:“死者倒下的方向是頭向外的,右肩既然有注射痕跡,那就說明,是右邊的人把她殺死的。”
莫芹連忙否認,緊張地後退幾步,“我沒有殺她,我當時還在洗澡,根本沒有時間作案!一定,一定是云云殺的,她想推到我身上!”
“沒證據不要亂說。”云云說。
於元元恰巧發現,云云的褲子部分露了出來,手上和脖子上也還戴著珠寶,真是愛財如命。
走到死者的浴室裡,在左邊角落有一處鞋印,是兩隻並著放的,其他板磚有水漬,就只有那鞋印部分的地板還幹著,鞋頭朝外。
——證據找到了(於元元)
她走回去,而本警官又發現了新線索。
“你說死者身上沒有手機?”
本警官回答:“是的,我們派人去櫃子區域那邊尋找,也沒有找到。”
“不用找的,因為還在兇手身上。”
梁警官說:“於偵探,你難道已經知道誰是兇手了?”
她點頭後說:“這裡有兩個疑點;第一個,死者為什麼在約定好和朋友來這裡的時間對不上,自己卻先來洗澡了?”
“會不會是兇手叫她先來的?”
莫芹說:“不可能,我打電話給過她,她沒有接。”
“至於這一點,我倒是認為,兇手是有意讓她先來,至於打不通電話,也許是把手機放在櫃子那邊,可我們並沒有搜查到,死亡時間在六點五十至七點整這一期間,就是兇手刻意安排在左右兩邊的中間進行行兇。”梁警官分析道。
“我同意梁警官的分析,事實也確實如此;第二個疑點,就是方向。”
“方向?”
“你們可以往裡看死者的浴室,在左邊的角落是不是還有一個鞋印,而且還沒有水漬?”
本警官恍然大悟,說:“我知道了!死者腳上的拖鞋,原本是鞋頭朝外擺放,也就是死者原本倒下的方向是頭朝裡。”
“沒錯,死者會頭朝外倒下是兇手刻意安排的,從簾子的高度,以及鞋子擺放的方向上看,在我們看來的右肩注射痕跡實際就是左肩注射痕跡,兇手就是你!”於元元指著云云說道。
莫芹不敢相信,說:“真的嗎?”
云云說:“這些也只是你的推論罷了,我再說一次,沒證據不用亂說!”
“證據還在你的身上。”
梁警官說:“在她身上?”
“人剛洗完澡也許還沒有進行搜身檢查吧,只要進行搜身,兇器就會找得到。”
本警官笑道:“這怎麼搜身檢查啊,她也只是剛洗完澡而已。”
“她真的有洗澡嗎?從作案時間上看,根本沒時間。”
梁警官示意本警官上前簡單搜身,本警官當然不好意思去,云云笑了一番,“不勞煩警官你了,我承認,人是我殺的。”
她說完把浴巾也脫了,裡面是穿好的衣服。
“你是什麼時候發現我是兇手的。”
“你帶的金銀珠寶。”
“嗯?為什麼?”
“一般過來這裡的人唯一的目的就是舒舒服服的洗個澡,你卻帶這麼多的金銀珠寶,說明你的目的並不是過來洗澡的;從剛剛你和莫芹出來,看到你脖子和手上的珠寶沒有摘下來,就想著是不是你還沒有洗澡,而是殺人。”
“沒想到,還是被你給發現了。”
“你為什麼要殺她?”莫芹問云云。
“她搶了我男朋友,搶了就算,每次還在我面前秀恩愛,甚至還內涵我失去了他,說來還挺好笑的,我叫她下午六點二十分來這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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