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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到王芳,她顯得唯唯諾諾,能清楚的看到,她的手臂上有多個青紫傷痕,在她家進門的右邊櫃子上,有一個電子錶。
於元元說:“你應該知道大致的情況了吧,你認識李強嗎?”
“認識,但不算很熟。”
“可以把今天中午的情況說明一下嗎?”
“好,今天我老公和李強約好一起吃午飯,做好飯後和李美麗來家裡縫補衣物,三點時老公回來了,李美麗也就回去了,沒過多久,就發生了這些事情。”
“你知道李美麗是怎麼被領養的嗎?”
“知道,她小時候迷路來我們村裡,李強就帶她回家了。”
“那你是什麼時候和陳陽結婚的。”
“是在十二年前,06年吧。”
王芳回答時,眼球往右上。
而人一般回答問題時往右上方向看,從心理學上來說,就是構建情景,王芳則有可能故意撒謊。
“你知道的,若是口供有虛假,是違反了法律。”
她緊張起來,說:“我,我知道,偽證罪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情節嚴重則要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,以前,我在電視上學過。”
於元元不敢相信她竟然知道這些法律知識,而她那種說話時的語氣,真的只是在電視上學的那麼簡單?此時,葉警官的工作任務完成,現在帶著陳陽回來,王芳見狀,立馬躲在於元元的後面。
陳陽一看到王芳,平靜的表情立馬變得急促。
“她怎麼會知道這件事?不用問她!她很忙!人也不是我殺的,別浪費我時間!”
就衝這句話,葉警官把他扣在桌子上,隨後又帶走觀察於,元元見王芳鬆了一口氣,在葉警官走之前順便把調查資料給於元元,看了一下,又問:“可以去你的房間搜查嗎?”
她雖遲疑一會,可還是同意,走進房間,在她的衣櫃裡,找到一件女嬰的衣服,還挺新的,王芳看見後,立馬從於元元的手中搶過來。
於元元接著問:“為什麼現場的兇器上會有你的指紋?”
“應該是做飯時留下的吧。”
“案發當時,你有沒有聽到什麼奇怪的聲音?”
“沒有。”
“好,謝謝你的配合。”
說完,於元元離開了王芳家,去葉警官那邊。現在,陳陽被押扣,等有證據證明他的清白時,才能釋放。
好在,現在又有新線索。
透過調查死者的通話記錄,在報警之前,死者曾經與另一個人有過兩次通話記錄,分別是今十一點五十五分和十二點五十分,據調查,此號碼是這裡村莊村民趙霞所屬,根據其他鄰居的證詞,趙霞似乎與死者和陳陽關係特別好,平時往來密切。
葉警官帶來趙霞來詢問。
於元元問:“你是趙霞,是吧?”
“是的。”
“你和李強,是什麼關係?”
“因為他經常來我的小賣部買菸,是老熟人。”
“我們發現李強與你有兩次的通話記錄,分別是十一點五十五分,十二點五十分,這是怎麼回事?”
趙霞笑了笑,說:“就是敘敘舊,聊聊天罷了。”
葉警官把一份資料遞上來。
“你的指紋已經被我們給取樣,發現李強桌子上杯子的第三個人的指紋與你的指紋相符合,這一點,和你剛剛說的不同啊。”
趙霞疑惑地看著他倆,說:“調查什麼指紋啊,李強怎麼了?”
“李強死了。”於元元直接開門見山。
“什麼?死了?我走之前他還好好的喝酒。”
於元元撇笑一下。
“露出馬腳了吧,剛剛你撒謊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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