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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舍友相約看了新上映的電影《摔跤吧爸爸》,哭成狗!!

真的感觸太多,父愛,母愛,初心,信仰,歧視女性,平等……太多主題都體現在其中,感動得不行不行~強烈安利大家一發~

補上週四的一千~今天的三千我還在寫~等會寫完了就發上來~

ps感謝“葉修迷妹”的地雷~

第12章 第十二章

“我需要殺雞儆猴。”轉過身,直直對上沈時遇的雙眼,沈凌薇笑得淺淡,眼中的堅定卻顯而易見,“可我不願意成為自己最討厭的那種人。”

是的,儘管上輩子被沈天騙光了父親留下的全部遺產,沈凌薇最恨的卻不是他,而是高中時期那些讓她深深體驗了一把“校園暴力”的男生。

沒有錢,她可以再賺,從小深受父親教育的她,也不是對金融一無所知的傻白甜。可是,到底還沒經受過社會的磨礪,那些莫名的流言,便足夠使得她被打擊得搖搖欲墜。

她想要和同學們保持友好關係,可他們所回予的,卻是一次又一次的傷害,更甚而,那些傷害從根本上便是一場蓄意謀劃,因某種自私自利的情感而產生。

“校園暴力”,從不僅限於身體上的毆打,精神上的折磨更能令人留下心靈創傷,崩潰甚至精神上出問題,都完全有可能。

雖說,沈凌薇被騙光所有家產,也有本就信任沈天的原因在內,但追究根本,還是因為深受的“校園暴力”的殘害,無心思慮其他,才會毫無所備地被騙。

世間的所有的事都是這樣,有因有果,他們毀了沈凌薇的上一世,沈凌薇卻並不想毀了他們的人生。她要的,只是張宇母子的看清真正錯的到底是誰,並透過這場“殺雞儆猴”的年度大戲,讓那些暗中窺視的人知道,她早已不是當初的那個任人欺負的受氣包。

畢竟,為了讓保鏢跟著自己進校園,沈凌薇便已經一擲千萬,那堪堪六位數的賠償,她又怎會真的在意?不過是某種作為刺激因素的條件罷了。

這個世上,最可憐的報復,就是將自己變成曾經最討厭的模樣,而沈凌薇不喜歡、也不會讓自己變為那樣的人。

聽到沈凌薇的話,沈時遇的眉眼不禁有絲絲溫柔流過,雖轉瞬即逝,卻足夠驚豔。

正如吳桂君在《喜歡一個人》這本書中所言,“喜歡一個人,始於顏值,陷於才華,忠於人品”,沈時遇從一開始便知道自己與沈凌薇沒有血緣關係,他對沈凌薇的喜歡,本就是從淺薄的親情發酵而來。

不可否認,沈凌薇長得很美,這是從小時的精緻便可窺得一二的,而她的努力使得她成了一個“腹有詩書氣自華”的知性女孩,可最令沈時遇心動的,卻是她剛柔並濟的為人處世方式。

對於得罪自己的人,絕大多數的人,要不便是做一個忍氣吞聲的受氣包,要不就是追究到底,沈凌薇卻兩者都不是。她不會忍氣吞聲,而是如蔓延的瘴氣,於冷默無聲間便將對方逼入死角,為的卻只是洗清自己莫名背上的冤屈,確定對方態度良好,不會再犯後,便會就此收手。

可以說,沈凌薇是一個很有度的人,這樣為人處世的性格,也極容易成大事。一如沈父當初所期料,她真正意義上地成了材,可以說,要不是因為那意料之外的“校園暴力”對她尚未經過磨礪的精神進行了過大的打擊,她絕不會淪落到最後那般悽慘的下場。

幸好的是,還有一次機會,足夠讓她重來一次。

沈時遇不知道沈凌薇已經重生,但這無礙於他喜歡沈凌薇這個人,喜歡她強勢下的柔軟,也喜歡她不自覺的善良。這種喜歡,無關畫骨皮囊,無關輝煌家世,只是最單純的風月美好。

重生,改變的不過是閱歷,一個人最根本的品性,卻是永遠不會改變的。而沈凌薇所吸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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