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 諮詢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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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她把孩子送到幼兒園以後,沒有去店裡,她就近找了一個律師事務所,去諮詢離婚的事宜。
律師說了很多,財產分割問題,孩子的問題。
繁花說:什麼都給他,我只要我的店,孩子如果他要,我不給他爭孩子,如果他不要!我肯定要。
房子的話孩子18歲以後過戶到孩子身上,他有居住權,但是沒有買賣權。店鋪是我自己的陪嫁,所以說店鋪歸我。嗯,我們家還有一輛車,車是他的,我也不要,我要了沒有用!
律師說如果他願意離的話,你們就很好離的,財產分割很明確,可是他不想離的話,那麼你就得起訴。
“起訴的話馬上就能判離嗎?”
律師說:“那不一定,一次不行,兩次,三次以後肯定會判,沒有離不了的婚,就看你想不想離,你離婚的決心重不重。”
繁花就問:“那我第一步該怎麼做?”
“第一步就是起訴離婚唄。”
繁花又問了一下律師怎麼收費,怎麼起訴,什麼時候能開庭,才離開律師事務所!
她覺得有點太複雜,也不想花錢,她現在手頭上沒錢,更不想鬧到法庭。。到時候孩子也得去法庭,還得問孩子願意跟誰。
想想對孩子來說都太殘忍!她不想傷害孩子!
她只想好聚好散。
知道了程式,繁花心裡有點底。
突然想起來,有個同學去年剛剛離婚,也是起訴離婚。她想問問開了幾次庭,怎麼判的?多久判的?
同學說她一起訴,起訴書寄到他老公單位後,他立刻就乖了,什麼都不說了,就協議離婚了。
繁花聽了這話,不知道該怎麼辦了?如果他寄給他起訴書的話,他也不一定離!
他說不定破罐子破摔,就拖,戰線會拉的很久。
如果分居時間夠久的話,也可以離婚。慢慢的感情越來越淡,習慣了,也就分開了,這樣的話,也可以,就不用傷筋動骨。
就算拖個一兩年也沒問題,只要邱大偉不來煩她,她帶著孩子安靜的生活,也能接受。
嗯,實在不明白,為什麼不能好聚好散呢?邱大偉把她當成無所不能的超人了,她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小女人而已。
會生氣,會受傷,會絕望,會死心!
沒有辦法一而再再而三的忍受他的脾氣,沒有辦法忍受他三天一小吵,五天一大吵的鬧騰,沒有辦法忍受雞飛狗跳的生活,更沒有辦法忍受他對她的指責,更沒有辦法忍受對她孃家人的不尊重!
太累了,疲憊了,心死了。
就這樣吧。
其實在這之前,她並沒有那麼堅定!
繁花雖然說著不能就這樣回去,已經觸及到她的底線了,但是她一直沒有真正下定決心,結束這段婚姻,喊著想離婚,但是潛意識裡還是害怕,不是真的想離。
甚至還在糾結,是否,讓這一場爭執儘快結束,退一步海闊天空,只要她退一步,可能就會暫時休戰。
這一次,讓她徹底明白,就算她退一步,也只能是暫時休戰,過不了多久,不知道又會因為什麼事情他再次找茬,還得繼續。
而且還有那麼多的貸款,她真的沒有辦法了,她自己已經掏幹了,周圍能借的都借過了,她不知道該再去向誰籌錢。
邱大偉不會體諒她,他還會拿這些事情繼續難為她,她盡力了,現在也該他想想辦法了。
她不想再費勁心思的幫他了,一段婚姻看不到希望,那麼這段婚姻真的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了。
她必須為自己的今後的打算。
首先,住,是一個最大的問題。
住在父母家肯定不合適,孩子她必須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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