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8章 院內私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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昧下這些錢,大傢伙自有公論。
用不著你在這裡狡辯!現在直接告訴我,錢是不是765塊,信是不是30封?”
眼見遲不彷眼神不善,而且還在一步步的靠近,易中海牙縫裡擠出了一個字:“是!”
遲不彷:“你承認就好!那麼接下來我們說一說賠償的問題。首先765塊錢必須全部奉還,這一點被告易中海,你有沒有異議?”
易中海:“沒有!”
遲不彷:“好,那麼咱們來說第二項。這麼多錢放在你那裡,利息肯定是要你出的。也不多要你的,湊個整。一次性補償800塊錢給何雨水,易中海你是否有意見?”
易中海還沒有答應,白寡婦就不幹了,這麼搞怎麼行。八百塊錢還不到易中海一年的工資吶,不能讓這個混賬東西這麼簡單就過關。
“我不同意,易中海必須加倍補償才行。而且他辜負了大清的信任,必須補償!”
白寡婦這明顯是想要趁機敲詐啊!
遲不彷沒有聽白寡婦的話,而是詢問易中海:“被告,先說說你是否同意我的調解第二條?”
實話說,七年了,只要三十五塊錢的利息,確實不高。易中海也就直接點頭:“我同意一次性給何雨水800塊錢。”
何大清可不會讓易中海就這麼混淆視聽:“是賠償,不是給,易中海你不要狡辯!”
遲不彷:“好,這個賠償你同意了就好。
那麼我們來說一下第三項,也就是最後一項賠償。
被告易中海私自截留了何大清寫給何雨水的信,造成了他們父女之間的誤會,對於這件事兒,易中海也必須做出賠償。
按照國家刑法的規定:隱匿、譭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,侵犯公民通訊自由權利,情節嚴重的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這可不是我信口胡柴,閻老師,我說的對不對?”
自己畢竟年輕,所以需要三大爺閻阜貴來做一個佐證。
這個時候可是顯露自己見識的時候,雖然不知道遲不彷所說的刑法是不是有這麼一條,但是私自截留他人信件是肯定犯法的。
“小遲說的不錯,而且老易這麼做確實讓何大清,何雨水父女產生了很大的誤會。所以賠償也是應該的。”
遲不彷:“被告易中海,老閻的話你也聽到了,對於截留信件這件事兒做出賠償,你是否認同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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