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二七節 幸福生活的組成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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肉煮得恰到好處,很有嚼勁。
碎齒有種想要跪在地上對天浩頂禮膜拜的衝動。
他有生以來第一次覺得自己做出了正確選擇————離開豕人部族,加入磐石城的決定是如此明智。不僅僅是因為一份滷肉,而是對未來充滿了希望與憧憬。
其實冷肉不見得比熱食好吃,但天浩是城主,高高在上的身份相當於潛在意識指引,就像文明時代的紅酒兌雪碧,曾經屬於高上大的全民喜好。只要他這個城主說好,其他人都會產生附從心理。
滷豬耳朵切成絲,豬蹄從中間剖開,醬色外皮在火光映照下有朦朧的半透明質感,豬心切成薄片,肥瘦相間的豬頭肉一層層斜堆在盤子中央,碼成三角形的小丘。
淺灰色的土陶盤子裡盛著一些鹽,還有曬乾後磨碎的辣椒,紅色與白色混在一起,光是看看就覺得賞心悅目。
洗了個蘿蔔,切成手指粗細的條。
從甲四十三帶回來培植的蔥也拔了兩根,切成細絲。
大圓桌上擠擠挨挨圍著三十多個人,看著天浩悠閒地坐在那裡,用筷子夾起一塊豬頭肉,在鹽巴和辣子裡蘸了蘸,送到嘴裡慢慢咀嚼。
這周個進餐就像一場隆重的儀式。也難怪,晉升城主之後,天浩很少把時間花在伺弄食物方面,雖然大家都知道他做的菜好吃,卻還是頭一次看到他如此仔細的對付一頭獠齒豬。
天狂撓了撓頭,疑惑又期待地問:“好吃嗎?”
天浩夾起一筷子豬耳朵絲送進嘴裡,淡淡地看了他一眼,什麼也沒說。
這種事根本不需要解釋。
老祭司用力推開左右兩邊的人,在擁擠的餐桌旁邊硬生生加進一把椅子。按照北方蠻族的習慣,吃東西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用手,可是跟天浩在一起時間久了,老祭司受影響很重……他知道天浩在這種時候不會提供餐具,於是自己帶了個碗,還有一雙筷子。
“……好吃!”老祭司嘴裡塞滿了滷肉,這是他唯一能發出的兩個音節。
這種場合怎麼能沒有酒?
蘋果酒雖說度數低了點,卻聊勝於無。
看著圍聚在老祭司身旁的這些人,天浩輕輕地笑了。
權力果然是個好東西。
以前在磐石寨的時候,自己偶爾做點兒好吃的,很多人會爭著一起分享,說話做事也沒有那麼多顧忌。頭領雖說是一寨之主,卻只是個百人首。現在不同了,大城主,而且還是領主,接連帶兵打了好幾次勝仗,滅掉了整個豕族。放眼雷角部,除了族長牛偉邦,自己是真正的一人之下,萬人之上。
都說位置越高的人越沒朋友,此言不虛。
帶著淡淡的遺憾和滿足感,天浩把擺在面前裝滿滷肉的大盆推了出去,朗聲笑道:“別站著,自己找碗筷,自己動手。”
人群裡爆發出震耳欲聾的歡呼,靜默有序的局面瞬間打破。早有準備的侍女端著空碗和筷子從廚房走來,男人們像打仗一樣從她們手裡爭搶過去。這是個極度混亂,又保持著詭異協調的環節。整個過程沒有碗筷掉在地上,但侍女的屁股被這些傢伙狠狠捏了幾把。
至少天浩看見的是這樣。
阿依端著剛烤好的豬腦擺上了桌。那是把豬腦放在盤子裡切碎的做法,撒上辣椒和芫荽,把一種帶酸味的螞蟻搗爛用作調味,盤子上加蓋,架在旺火上烤熟。為了符合天浩城主的尊貴身份,阿依又特別在這道菜里加了一大勺煉化的油脂。
這道“包燒腦花”曾是天浩在文明時代最喜歡的食物。最正宗的做法是用樹葉代替盤子。很遺憾,現在是冬末初春,樹梢上雖能見到青嫩的綠色,卻只是很小的芽。
幾杯酒下肚,天浩也變得放浪形骸。他環顧四周,看見阿依站在遠處,似乎這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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