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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子紛紛上門騷擾。
吳氏閉門不出,他們就偷她的雞,毀她的菜園,甚至連豬都趕到河裡淹死了。
吳氏快被逼崩潰了,大人能夠忍耐,小孩子不行,四歲的汪大秋被外頭的動靜嚇壞了,又發起燒來。吳氏左思右想,這樣下去不是辦法,乘著半夜外頭無人,抱著孩子偷偷出村,天亮後進城,到了當初送繼子汪大夏進宮的那個太監宅院門口,求太監捎個口信給汪大夏,求他救救弟弟。
此時汪大夏已經從司禮監內書堂以優等生的成績畢業,又被魏采薇選中,結為對食夫妻。
當然,此時十七歲的汪大夏在宮人眼裡,只是一個“吃軟飯的小白臉”。靠著老婆魏采薇是尚壽妃的掌事女官,剛剛從內書堂畢業,就被尚壽妃推薦到御前行走,為嘉靖帝辦事。
汪大夏文武雙全,腦子靈活會辦事,長的養眼,又有尚壽妃這個靠山,很快得了嘉靖帝的青睞,成為宮裡的紅人。
若是普通宦官,不混個十幾,甚至幾十年,連皇帝面都見不著!
唉,女人就是膚淺,只看表面,誰好看選誰。
汪大夏得知繼母和同父異母弟弟的變故,先找魏采薇,告訴了此事,“……你我畢竟是夫妻,我家裡的那本亂賬,不好瞞著你,怕有人利用此事來算計你。”
魏采薇童年時落難,也是和姐姐在鄉下生活,一大一小兩個官奴,受盡欺凌。
魏采薇說道:“你自去辦,欺負孤兒寡母不能忍。”
汪大夏出宮,將吳氏母子找個地方安頓下來,然後出手對付吳家人。
以前他就很討厭這些經常來汪府打秋風的便宜舅舅舅媽,還攛掇繼母吳氏謀奪他的繼承身份,現在放開手腳報復,別提多痛快了。
吳大舅在太常寺當差,管著大苑馬場,時常偷著把大苑良馬牽出去,給販賣牲口的母馬配種,以獲取利益。
軍馬是重要的國家物資,偷採馬/精是重罪。因為為了節約成本,馬場飼養的種馬有限,一匹種馬要配成百的大苑母馬,來保持馬種血統的純正。
人家大苑母馬都不夠分,吳大舅還牽著大苑種馬去配外面的母馬,這和“賣/淫“差不多,逼良馬為娼啊!
汪大夏“捉馬在馬棚”,證據確鑿,吳大舅丟了差事,罰沒家產,全家被髮配到邊關養馬去了,吳氏母子得以過上安穩日子。
吳氏向汪大夏磕頭認錯,悔恨當年離間他們父子。
汪大夏依然不能原諒吳氏所作所為,“我是為了大秋,不是為了你,你好自為之。”
吳氏不肯住汪大夏給的房子,依舊帶著汪大秋回鄉下。
到了年底,汪大夏拿著一封喜帖找魏采薇,“後日木叔叔結婚,我要送一份禮物,喝杯喜酒,婚禮在夜裡,晚上回不了宮,只能住在外面的宅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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