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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宣洩,以及她對一切都無法改變的擔憂與惱恨,又或者是被那個不過十來歲的小孩兒眼中的憤怒所激怒。

她將鞭子從他手中抽了出來,回手便揮了過去,等到回來神來,已是連抽了三鞭。

雖未用力,卻皮開肉綻,鮮血淋漓。

手中之鞭,果真不負見血其名。

那時的她,坐於馬上,居高臨下的看著一個人。

還只是一個孩子,可他看向自己的眼神裡卻充滿著屈辱與憤怒。

那樣的目光,將她心中的生起的一絲愧疚沖刷的一乾二淨。

心裡不無這樣的想法:就連我自己,都要與人妥協,都要苦苦的忍耐,都要時不時的身不由已,都要向人彎下脊樑,跪拜順從,不敢有一時的為所欲為,你又哪來的骨氣,在這街頭跟我顯示你的不屈與堅硬的骨頭?

真是不識好歹,不識時務……

直到有一日,她被衙役驅趕,同樣受著他們的冷鞭時,她有時會想,自己的目光或許也與那時的小孩兒一樣的吧,或者那幾個衙役心裡,也同樣如自己當初那般想的。

便如同他們的話,“這樣的不識好歹,不識時務,還以為你是丞相之女?哼,不過是個犯人罷了,給你臺階下,便乖乖的順從我們,興許一路上有吃有喝,還對你有諸般照應……”

正如那句話所說,永遠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熱情的人們,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,卻不可扭曲如蛆蟲。

原來那個擋在母親面前,用手抓鞭子,似替母討公道的小孩兒的母親,當時是有了身孕的,原來他那麼憤怒,並不是只為了爭那點窮人的骨氣,而是純粹為人傷了母親身體發怒而已,原來真相居然是這樣的,她曾折辱過少年時為母挺身而出的昭昭之心。

檀婉清才知道自己原是錯了的。

她已忘記當時自己抽在了婦人哪裡,普通人受著不過是點皮肉之苦,可受了驚嚇的孕婦,那一鞭,卻是要去半條命,在她今日得知後,心底一瞬間其實是怔然後悔的。

寧欺白頭翁,莫欺少年窮。

她便是因侮辱過一個少年,才會落得這樣的一個苦果。

檀婉清仔細的想著今日發生的事,一字一句從中慢慢理出些線索,心下已隱隱猜到,或許從她逃出來時開始,或許在她們一行路過益州地界內,就彷彿一直被人攥在手裡,以著貓捉老鼠的方式反覆戲弄與監視,而最後迎接自己的必是少年給與的最寒冬的冷酷。

可她是最怕冷的人,就算明知道自己錯了,卻仍然不願承擔這樣的後果,了結這段仇怨。

這時,瑞珠將已熬好的紅棗糯米粥端了過來,然後上了暖炕扶著檀婉清起身,邊看著小姐吃東西,邊眼紅紅的吸著鼻子,直到等到心焦發慌,小姐才用完放下了筷子貴妃穿成非專業老婆。

五年前,瑞珠還是個十歲的小丫頭,才剛入府兩年,檀婉清很少帶她出去走動,所以那次的事,她並不知情,檀婉清也沒有跟她提及,只說出謝承祖已知道了她們的身份。

單是這一樣,便嚇得瑞珠當場軟了手腳,戰戰兢兢的癱坐在那兒,她與小姐逃了出來,最怕的是什麼,反而不是歹人,而是被人發現犯人之女的身份,可現在越怕什麼,越來什麼,竟被一城之主的守備大人知曉了,將她們押入大牢,恐怕就是一聲令下的事兒,如何能不怕,這可比查戶籍,還要絕望的多了。

檀婉清見她面無血色,手腳發軟的樣子,便知沒有全部告訴她是對了,若她知道當年兩人之間還有過那樣一段因由,恐怕當場就要眼晴一閉昏倒在地,或者索性先撞了石頭,省得之後受牢獄苦。

“瑞珠,這次,我們可能又要走了。”她側臉望著窗外影影的三兩枝桃枝,嘆氣道:“可天下之大,卻沒有什麼想去的地方……”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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