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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,還是應該在法之上?”
劉協想了想,道:“我一直的觀念是,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。
但帝王一言可定法,應該是帝王在法之上。
但來到青州後,發現事情好像不是這樣的。”
袁譚問道:“不是不是這樣的,而是一直都不是這樣的。
如果人和動物一樣,那無所謂。
但人既然要文明,要和動物分開界限,那就必須制定出新的法則。
這個,也就是我們青州在做的聖人道。
其實最重要的原則,就是帝王在法下,這個是文明的根本,是人和動物分開的底線。
否則的話,人類的發展就會偏離方向,變成所有人都在爭搶‘帝王’這個位置。
但帝王並沒有比其他人更厲害的地方,之所以能做到這個位置上。
一方面是能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,二方面就是有足夠的威信。
想做到這兩點真的很難,而你能做到,不代表你兒子能做到。
或者萬一你沒有兒子,那大家進行妥協後就會再選一個皇帝。
這尼瑪就亂了套。
所以說,這個帝王就是有著巨大誘惑的毒藥。
為了這碗毒藥,看似獲得了天下,實際上則是把子子孫孫全部賠進這個巨大的絞肉機中。
......
說偏了,說偏了。
咱們說回來,你建議我把這個店遷到歷城去。
如果我不再法之下,那麼我可以任意妄為,直接下令把他遷走。
但是,現在有法,我就必須在法的框架下,或是用金錢利誘,或是用其他方法把他遷入歷城。
如果你是這個店家,你希望我是王在法下,還是王在法上呢?”
“當然是王在法下了。”
劉協開口道。
袁譚點點頭,道:“對,就是這個道理。
孔子說過,權力好比猛虎,我們必須要把權力這頭老虎關到籠子裡。
而法,出發的根本是要保護弱者。
弱者只有被保護了,才會乖乖的。
否則匹夫一怒,一命換一命我們就虧了。”
劉協點了點頭,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。
“是真的王在法下,而不是做給別人看的王在法下!”
袁譚抬起頭,看向天空。
天空湛藍,一如後世,並沒有更加清澈多少。
在後世,1215年英國《大憲章》確立“王在法下”原則,即任何人不得凌駕於法律之上。
從此法治成為文明普世價值觀念。
那個時候,印度大地還處於南宋的朝代。
當英國推行公務人員財產公式制度的時候,印度大地還處在“千古一帝”康熙的治下。
其實轉過頭看看,即便是袁譚穿越前的大地,還是一個掙扎的時代。
有時候,文明就在眼前,為什麼就是那樣的觸不可及。
有的人壞,有的人蠢。
人非生而壞,生而蠢,袁譚能做到的,就是用自己的努力,把歷史的車輪扭到文明的軌道上。
“公子,又在給人上課呢,嘉覺得你應該去當一個博士!”
就在袁譚的眼角擠出一滴眼淚的時候,不遠處傳來郭嘉爽朗的聲音。
郭嘉的身後,還站在三名神色各異的漢子。
一看面容和氣質,就是那種一流猛將,和超一流的猛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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